全院各小班:
现将2023-2024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评议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评对象
学院2023级、2022级、2021级全日制在读普通本科生。
二、操行评分内容
详细评定方法依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中“第五章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1.评议项目及分值
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可参照《学生基本素养综合评价参考分值表》(附件1)进行。
2.评分方式
每个小班成立操行得分评议小组,由班主任和班团支委组成,班主任任组长。小班评议组成员需要在小班进行公示,并填写《小班评议组成员表》(附件2),参与评分人数不得低于评议小组总人数的2/3。
评议小组成员直接依据评议项目及评价要素,分项为全班同学进行操行评分。每位同学的每项得分为评议小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当学年有下述情况的,在以上评价所得总分上扣分,多次违规则累计扣分:
①不遵守课堂秩序、无故缺勤1次扣1分未经批准;
②有不诚信记录、受到学校诫勉观察、通报批评等扣5分;受院级通报批评的,视情况扣1∽4分;
③擅自在外住宿、受警告处分扣10分,严重警告处分扣15分,记过扣20分,留校察看扣25分。
注:学工系统将自动扣除学生校级违规违纪相应分数。院级违规违纪请班主任线下扣分后录入。
3.成绩录入及计算
班主任登录学工系统录入同学的分项评议得分。操作流程为:班主任平台-综合测评成绩-学生操行分管理-班主任评分-点击导入学生分值。下载“样式表”填写完成后,点击“选择文件”-提取数据-检测数据-导入数据。
【温馨提醒】导入后请立即进入计算页面,点击“成绩计算”。
三、工作安排
1. 6月5日-6月7日:完成评议并公示
完成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评议并在班级内部完成结果公示。请各小班学习委员将班主任确认无误后的《小班评议组成员表》(附件2)与《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统计表》电子档(附件3)于6月7日18:00前发送至学习部邮箱sicaujjxyxxb@126.com。
2. 6月7日-6月8日:成绩录入及计算
操行得分评议结果班级内部公示无异议后,请班主任登录学工系统录入同学的分项评议得分并计算。
四、其他
请各班级操行得分评定务必按照规定流程操作,保证公平公正。如果班级评分出现明显异常,比如大面积趋同,学校将责成小班重新开展评议工作。工作开展中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学习部:
刘瑞松,QQ:1378505068
颜铄欢,QQ:909857085
郑严,QQ:2630909266
附件:
1.《学生基本素养综合评价参考分值表》
2.《小班评议组成员表》
3.《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统计表》
4.《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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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